杭州剧院位于杭州市武林广场29号,于1976年建成并投入使用,是周总理生前亲自批准建造的一座大型综合性艺术剧院,堪称中国剧院建筑的经典之作,也是浙江省会城市杭州市的一座标志性文化设施。 根据浙江省委提出的建设文化大省、发展文化产业的要求,剧院自2000年开始进行全面改造,并于2002年剧场部分先期竣工。剧院整个设施功能分两块,东区为剧场,建筑面积约15000 M2,西区为综合楼,建筑面积约45000M2,集宾馆、娱乐、健身、观光、餐饮等多功能为一体,是迄今为止省级文化系统规模最大,投资最多的文化设施建设项目。改建后的杭州剧院,舞台空间尺度、机械装置、灯光及音响配置更为合理,能满足各类剧团各种剧目的演出。 观众厅座位数:1603座,其中池座993座,楼座610座。
杭州剧院凭借自身过硬的服务、高质量的演出、整洁优美的环境连续三年获得“全省剧场演出工作优胜单位”称号;94年在省消协、省社科院联合举办的“杭州消费偏好调查”中名列全市十多家影剧院之首,被誉为“消费者最喜欢的影剧院”;97年获“全省电影发行放映工作先进单位”称号;98年又获得浙江省“消费者满意剧院”称号,99年获“杭州市下城区文明单位”称号。 |